催化燃燒設備是將廢氣加熱到 200~300℃經過催化床燃燒,從而達到凈化目的。該法能耗低、凈化率高、無二次污染、工藝簡單操作方便。適用于低濃度、大風量的有機廢氣治理。實際應用中應該注意以以問題:
1、廢氣濃度問題,廢氣中有機溶劑含量為1g/m3時,燃燒后將溫度提高30-30℃。廢氣濃度過低,燃燒效果較差。而濃度過高,燃燒熱量大,溫度高將催化劑燒壞,會降低催化劑使用壽命,因此廢氣中的有機物含量宜在10~15g/m。
2、溫度問題,廢氣的成分復雜,起始燃燒溫度隨廢氣成分不同而有所差異。預熱溫度過低不能進行催化燃燒;預處理溫度過高,浪費能源。因此在設計和選用時應首先確定廢氣的成分。如二甲苯、甲苯類處理溫度為250~300℃,而乙酸乙酯、環已酮等有機溶劑預熱溫度為400~00℃
3、催化劑活性的衰減問題,催化燃燒法在處理廢氣的可燃物質時,能在較低溫度下燃燒處理是其優點,但要必須要注意催化劑的中毒。對于催化劑的中毒,在催化氧化法的場合,從廣義來講以下物質均能阻礙催化劑的活性作用。
3.1、催化劑中毒:在水銀、鉛、錫、鋅等的金屬蒸氣和磷、磷化物、等存在時,隨使用時間的增加,這些物質覆蓋在催化劑表面,催化劑將失去活性。這類中毒情況催化劑需經再生處理。
3.2、活性衰退:素(氟屬、溴和碘)和大量的水蒸氣存在時,催化劑活性智時道當這些物質不存在時,其活性在短期內即可恢復其次,塵埃,金屬銹、煤灰、硅和有機金屬化合物等覆蓋在催化劑表面上,影響廢氣中的可燃物與催化劑表面接觸,從而使活性降低。可用中性洗滌劑清洗,或燒掉覆蓋物,當用以上方法反復進行處理,其活性還不能恢復時,該催化劑必須進行再生處理。
3.3、當樹脂狀的有機物黏附在觸媒上而且碳化,由于碳覆蓋在催化劑表面使活性降低,此時需進行熱處理。
由此可知,催化燃燒法較直接燃燒法省燃料費1/2,從經濟和省資源的觀點來看是有利
的。
參考資料: 馮立明等主編,涂裝工藝與設備。北京:化學工業出版社。